关于举办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3-05-08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教务处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定于5~6月举办“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教务处统一组织以下两项竞赛活动:
(一)“师范生普通话口语技艺大赛”:
与普通话口语技艺考核合并进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师范生职业形象大赛”:
参见附件3。
二、各院系规定项目竞赛——“教学实践能力毕业设计大赛”:
按照教务处2013年4月7日《关于做好小学教育类各专业毕业班教育实习鉴定总结工作的通知》中“评选优秀毕业设计”的安排进行。
三、各院系自定项目竞赛活动:
(一)参赛人员范围:非毕业班学生。
(二)竞赛项目:自定体现专业(方向)特色的项目,项目数量不少于1项。
(三)5月10日前上报竞赛方案(表),竞赛结束后上报职业技能竞赛总结表。
(四)竞赛过程一定要拍照,条件许可最好录像。
说明:请把附件3印发给师范类专业高中起点(包括高职)2012级各班。
教务处
2013年5月2日
附件:
1.职业技能方案(表)
2.职业技能竞赛总结表
3.师范生职业形象大赛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