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暨选拔参加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26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2015年4月初下发的《关于推荐参加全省高校青年师教学竞赛的通知》,结合学校最新教学工作会议的要求,决定举办淄博师专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暨选拔参加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人选的活动,现将有关竞赛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竞赛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组织。

二、参赛人员范围:39岁以下的青年教师(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竞赛内容:每人准备3个教学片断的教学设计和与之相对应的3个教学节段的PPT(每个教学节段为20分钟的课堂教学内容);竞赛时,提前20分钟,抽取其中的一个教学节段进行现场讲课比赛;赛后上机在30分钟内完成教学反思。

四、竞赛评价标准,参见《山东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学设计评分表》、《山东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堂教学评分表》、《山东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学反思评分表》。三项分数之和为参赛教师最终得分。

五、组织安排:各教学单位内开展竞赛活动,5月22日之前按教学单位教师人数5%比例将参加学校竞赛名单及教学片断设计等材料报教务处;6月1日之前学校组织教学竞赛,一等奖第一名代表学校参加第二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加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所在教学单位,组成竞赛小组,准备参加省竞赛。具体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次竞赛学校拟设一等奖4人,二等奖8人。

七、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要将“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作为强化教研活动的抓手,坚持以活动促教学,以活动促教研,将准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过程变成全体教师“磨课”的过程,将“磨课”的过程变成提高全体教师课堂教学设计和讲授能力的过程。

2、各教学单位内开展竞赛活动,必须全员参与,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都要参加本单位的教学竞赛的选拔(兼课教师参加排课单位的活动)。在竞赛过程中,还要充分体现“以老带新”的优良传统,发挥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的作用,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人人参与,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以最佳的状态代表各教学单位和学校参加学校和山东省的竞赛。

八、各教学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教学竞赛的讲课安排表于5月6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的竞赛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教务处

201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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