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宣传统战处 时间:2018-03-30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为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共有精神家园,根据市文明办安排,今年继续在全校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共筑美好梦想”为主题,广泛开展缅怀祭奠革命先烈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文明祭扫、志愿服务等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不断提高文明素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推淄博走在前列提供强大的精神道德滋养。
二、活动内容
共组织开展五项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和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广泛开展慰问军烈属、帮扶伤残军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瞻仰宣誓、祭扫献花,入党仪式、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了解革命传统,继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清明节期间,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登录淄博文明网开设的专题、专栏,学习党史、国史和革命英模事迹,积极撰写留言寄语、学习体会,表达对革命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
2、开展“弘扬时代新风、文明生态祭扫”活动。深入挖掘清明节的文化内涵,举办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家风传承、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倡导文明、低碳、环保的绿色祭祀理念,广泛运用鲜花祭扫、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社区公祭、家庭追思会和手机短信等新型祭奠方式,引导人们在祭祀活动中坚持移风易俗改陋习,不断提高文明素养,自觉倡树时代新风。
3、开展“呵护绿色清明、志愿者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全校各类志愿服务人员深入社区、景区、园区、烈士陵园、公墓等场所开展环保清洁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开展义务植树、认养绿地、爱绿护绿,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人们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4、开展“诵读红色经典、传承红色精神”经典诵读活动。广泛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诵读讴歌革命先烈红色经典篇章,引导人们慎终追远,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传统美德。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为主题的主题班会、国旗下的演讲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勤奋学习、努力奋斗。
5、开展“举止要文雅、出行要文明”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各部门要利用清明节有利契机,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做到举止要文雅,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出行要文明,排队上下车,礼让斑马线,停车有秩序。要坚持清明国内游与出境游一起抓,继续做好文明旅游工作,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营造浓厚的校园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活动是全国文明校园、省文明单位和学校基层文明单位测评的一个重要指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把清明节日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富有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清明节主题活动的宣传,开展活动时,要通过条幅、电子屏幕等形式,突出显示“**单位‘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活动”标识,没有活动标识的,该项测评不得分。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节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广大干部群众和学生的过节心得,营造缅怀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的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面和教育面。
3、及时报送信息和进行节日总结。请各部门、单位及时做好活动信息、图片资料的报送工作(未报送活动信息的部门、单位,此项测评成绩不得分)。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4月8日前将节日总结、活动图片(1-2张,JPG格式)及时发送至邮箱:zbszxtc@163.com。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