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校级课题立项评审通知

作者:来源:科研处 时间:2011-12-09 点击数:

各处室院系、研究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学校高层次办学打好科研基础,根据我校《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决定于2011年12月份,评审立项校级科研课题 项,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指南》(点击下载)和《申报校级课题注意事项》,积极申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校的升本目标,本着科研为教学服务、为管理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原则,尽快强化我校教师队伍的科研意识,提高科研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促进我校的跨越发展,为我校的内涵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课题所有项目实行公开申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立项。 课题申报方向以《淄博师专2012年校级课题指南》为依据,也可以自行确立与学校发展相关的其他研究课题。

三、申报要求

1、本课题面向全校公开申报,凡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均可申报。

2、课题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是指学校或区域社会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对提高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课题;一般课题是指各学科教育教学实践中需要研究解决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一定代表性的课题。

3、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中均设立青年项目,其数量约占总项目数的三分之一,青年项目的所有参与人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4、各系做好初审工作后,统一报送到科研处。

5、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各级各类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再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次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不能超过4人。

6、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1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研究期限为2年。

7、学校将对立项的课题予以经费资助,研究成果为著作的,最高资助3000元,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最高资助2000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度的资助数额。若学校资助的研究经费不足,请课题组自筹不足部分,并填写“经费来源证明”。

8、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9、结题鉴定时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所需的《淄博师专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点击下载)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类别”分为“重点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青年)”四种;“学科分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点击下载)标准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填表日期”填写“2011年12月15日”。

3、《申请书》中的“课题主管部门对申请本课题的评议意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并加盖部门公章。

4、2010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稿《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10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至zbszkyc@126.com

淄博师专科研处

20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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