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2012级教育见习鉴定总结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14-03-10 点击数:
为期两周的非毕业班教育见习即将结束,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将见习鉴定和总结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收集见习材料
请12级各班于3月10日15:30前把《见习手册》、《见习鉴定表》和见习照片收集起来交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处。
二、见习成绩评定
3月11日-12日各班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对学生的《见习手册》、《见习鉴定表》和见习照片进行审核,并依据系教育见习方案所定标准评定学生的见习成绩。在评定成绩时教育实践任课教师要严格程序,亲自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见习成绩按“优秀、良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六个等级评定,“优秀”原则上不超过10%,“良好”原则上不超过20%,对于没有见习照片的同学见习成绩评定为“很差”等级。见习成绩填写到《见习成绩表》中,同时填写《见习工作总结表》,一并提交给教务科。
3月13日教务科对各班见习成绩进行审核,对于成绩评定不符合要求者,要求重新评定,并限期整改。
各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将教务科反馈后的学生见习成绩填写到《见习鉴定表》中,连同学生《见习手册》、优秀见习生见习照片等提交给教务科。
三、优秀见习生评选
教育实践任课教师以学生的见习成绩为依据,按10%的比例以班为单位推荐“优秀见习生人选”3月13日前报教务科,教务科再以级部为单位在“优秀见习生人选”中选出50%的学生为优秀见习生并填写《优秀见习生报表》。
四、见习总结
(一)召开见习交流会
各班教育实践任课教师要利用学生见习结束的第一周时间组织一次见习交流会,对学生的交流情况进行记录和梳理,撰写《班级见习总结报告》,并将《班级见习总结报告》于3月13日前交教务科。
(二)系对见习工作进行总结
系教务科以教育实践任课教师的《班级见习总结报告》为基础,撰写《院系见习总结报告》,并填写《院系见习工作总结表》。
数理科学系
2014年3月6日
附件:
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见习成绩表》2.《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见习生报表》3.《班级见习总结报告》4.《淄博市范高等专科学校见习工作总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