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科学系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08 点击数:

毕业班为期六周的教育实习即将结束,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系工作实际,将2011级学生实习成绩鉴定和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收集

4月8日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学生的《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交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处;学生的教学录相转化为.rmvb格式后以班为单位交给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处,学生要保存好自己的原始教学录相。

二、实习成绩评定

4月9日-10日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和教学录像进行审核,依据本院系教育实习方案所定标准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原则如下:

按“优秀、良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六个等级评定:“优秀”原则上不超过10%,“良好”原则上不超过15%。无实习教学录相者实习成绩为”很差”

各班《实习成绩表》和《实习工作总结表》于4月10日下午4:00前提交给教务科。

4月11日各院系教务科对教育实践任课教师的鉴定工作进行审核。审核后各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将学生的实习成绩填写到《实习鉴定表》中。

三、优秀实习生评选

教育实践任课教师以班为单位推荐10%的学生为“优秀实习生人选” 并填写《优秀实习生报表》报本院系教务科,同时将优秀实习生的《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教学录相(rmvb格式文件)三部分材料于4月10日下午4:00前交教务科,以便汇总提交学校教务处。

四、实习总结

(一)召开实习交流会

各班教育实践任课教师要利用学生实习结束的第一周时间组织一次实习交流会,对学生的交流情况进行记录和梳理,撰写《班级实习总结报告》,并将《班级实习总结报告》于4月11日前交本院系教务科。

(二)院系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各院系教务科以教育实践任课教师的总结报告为基础,撰写《院系实习总结报告》,并填写《院系实习工作总结表》。

附件:

1.《实习成绩表》

2.《优秀实习生报表》

3.《班级实习总结报告》

4.《实习工作总结表》

数理科学系

201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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