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13 点击数:

本学期毕业班教育实习工作已经结束,请2013级各班按以下要求做好实习成绩鉴定和总结工作:

一、材料收集

11月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收缴学生的《实习手册》、《实习成绩鉴定表》和实习教学录相(录相转化为.rmvb格式),交于教育实践任课教师,教学录相要上传到我系360云盘。

二、实习成绩评定

(一)成绩评定

11月10-11日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手册》、《实习成绩鉴定表》和教学录像进行审核,依据本院系教育实习方案所定标准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要杜绝除教育实践任课教师以外的其他人员来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原则如下:

(1)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无实习教学录相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2)集中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等级原则上评定为“优秀”,但评定时也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参照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实习评价;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原则上不超过分散实习总人数的10%。

(3)对于评定为“不及格”的学生各院系要采取相应措施限期改正并重新认定,认定“及格”后方能毕业。

学生的实习成绩除了填写到《实习成绩表》中外,在审查无误后还要填写到《实习成绩鉴定表》中,以便学生毕业时入档使用。

(二)审核与材料提交

各班在审核无误后把《实习成绩表》电子稿于11月11日下午4:00前发1820617394@163.com邮箱。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按照学号顺序排列后交教务科。优秀实习生的实习手册放在最上面。

三、优秀实习生评选

教育实践任课教师以班为单位推荐本班人数10%的学生为“优秀实习生人选”报教务科,并按照成绩顺序填写《优秀实习生报表》于11月11日下午4:00发1820617394@163.com邮箱中。

优秀实习生的教学录相材料(录相命名:院系+学号+姓名)于11月12日下午4:00前上传到360云盘“数理科学系15-16(1)优秀实习生录相”内(帐户名:slkxxxs@126.com 密码:slkxxxs)。

四、实习总结

(一)召开实习交流会

各班教育实践任课教师要利用学生实习结束的第一周时间组织一次实习交流会,对学生的交流情况进行记录和梳理,撰写《班级实习总结报告》,并将《班级实习总结报告》11月13日前交教务科。

(二)院系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我系将于省从业技能大赛结束后择期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交流会,届时请参赛同学和部分优秀实习生进行展示和发言。

数理科学系

                                                 2015年11月6日

版权所有@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理系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电话:0533-3821178  邮编:25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