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各班:
请按以下要求做好毕业班的实习总结工作:
一、收缴学生的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根据《见习、实习鉴定办法》评定学生实习成绩(集中实习和实习支教学生的实习成绩由实习带队教师评定),加盖系公章(由各班收齐后教务科统一盖章)。11月28日前完成总结工作,将各班的总结表填好,交系教务科(发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slxjwk@163.com)。
二、以班为单位按4%的比例评选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生一般在实习支教和集中实习的学生中产生(若班内无实习支教和集中实习学生,则在分散实习的学生中评选)。11月28日前把评选结果报系教务科(发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slxjwk@163.com)。
数理科学系
2011年11月22日